沉痛悼念周卫平教授,10多名大学教授发声悼念
来源:规制与公法
周卫平(1959-2019.1.24)
友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仲裁员,客座教授
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
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1982年至200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法学研究,任副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其间曾在美国和香港等地大量学习和交流,并任香港黄潘陈罗律师行顾问,国家外经贸部长城律师事务所顾问,国办的科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至2006年,任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社会职务和资格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教授),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著述成果
作为学者型律师,著有《诉讼法大辞典》、《行政程序法概论》等著作,在《中国法学》和《法制日报》上发表多篇文章;曾参与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组织起草《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工作,多次为中央部委及著名院校讲授法学理论和实务课程;此外,作为资深仲裁员,曾担任上百起各类仲裁案件的首席仲裁员或仲裁员。
著作
《行政争讼制度概论》主编,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行政程序法概论》主编,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中国军人法律手册》主编,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
《行政法概论》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行政法总论》副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1986年版
《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中外行政诉述词典》撰稿人,东方出版社1989年版
《诉述法大词典》撰稿人,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论文
《法律教育-名词解释》
作者:周卫平《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85年第12期
《试论健全我国行政诉讼的受理机构》
作者:周卫平 张焕光《中国法学》1987年第2期
《行政程序法刍议》
作者:江必新 周卫平《中国法学》1988年第6期
《关于行政执法问题的研讨》
作者:周卫平 张明杰《中国法学》1990年第5期
《试论建立我国军事行政诉讼制度》
作者:周卫平 徐高 张明杰《中国法学》1991年第1期
《行政复议制度的属性剖析》
作者:周卫平《中国法学》1991年5期
《我国行政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综述》
作者:周卫平 张明杰
周汉华 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4期
《论法定行政程序》
作者:周卫平《政府法制》1992年1期
《西方市场经济与行政法的相互作用史》
作者:周卫平《行政法学研究》1993年4期
《"拨改代转资本金"机构的民事法律关系属性》
作者:周卫平 于卓《中国律师》2008年第3期
执业范围和执业经验
擅长代理和组织运作重大疑难的中外诉讼仲裁和非诉项目,以及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涉及中外投资和贸易、公司改制和收购兼并、房地产和各类工程、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及行政法等领域。
主要业绩包括代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审理的四川百事与美国百事集团公司合作经营纠纷和商标许可纠纷长达三年的著名国际仲裁案,并代理四川百事公司及四川韵律公司向中国法院提起拒绝承认与执行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员裁决的诉讼,获得成功;代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如日本万福临株式会社与中国企业合资纠纷仲裁案、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就世界银行贷款的公路工程项目仲裁案,浙江星月集团与美国某公司进出口纠纷仲裁案等;代理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如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就数亿不良资产贷款纠纷案、香港亿之杰公司与内地大型企业进出口信用证纠纷案、韩国现代株式会社与中国某企业就进口大型重工设备质量纠纷案等重大疑难诉讼;承办的非诉项目如邯郸钢铁公司改制上市、中泰合资的大型港口项目和酒店工程项目、中美合资的大型电力项目、中国建材集团上百亿元拨改贷转国家资本金项目的重组、购转等,以及代理亚泰足球俱乐部状告中国足协行政诉讼案和公安部督办的辽宁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刑事辩护等均取得胜诉,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经典案例
代理四川百事与美国百事在瑞典斯徳哥尔莫仲裁院国际仲裁案及代理针对该案在中国最高法院的撤裁成功
为一起丹东的涉黑刑案的成功辩护
师友缅怀
杨海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周卫平律师是行政法学界最早最年轻最活跃的一名积极分子。我第一次跟他见面,他当时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一名资料员,他热情接待了我们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一个项目调研组,干事麻利是给我最初的印象。以后他在行政法学界非常积极,记得他与江必新同志合写的行政程序法专著是我见到的大陸学者第一部倡导研究行政程序法的专著,“春江水暖鸭先知”,由此可见他是一位极具学术敏感性的有前途的年轻学者。可惜他后来全身心投入法律实务中去,不大可能分身学术,殊为可惜。估计他过于辛劳,英年早逝,令人扼腕叹息!但愿他在天国休闲快乐,弥补人间享乐之不足!
胡建淼(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巳几年没见到卫平了……这消息让人震惊……周卫平很有才智,干什么都能达到卓越……卫平同志一路走好……
董嗥(广州大学教授)惊闻噩耗,惜哉!痛哉!沉痛悼念老友周卫平!回想当年,历历在目。他精力过盛,才智超群,英年早逝,痛惜啊
于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太意外了,沉痛悼念!
沈开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沉痛哀悼卫平兄
周佑勇(东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太突然了,沉痛悼念!
程雁雷(安徽大学副校长,教授):太突然了,噩耗传来,不敢相信!2018年9月7日在吉林大学法学70年校庆典礼上见到周卫平,周卫平是回吉大参加母校法学院70年庆典,他张罗他们班同学表演节目。自从他去律所,大概有近20年没有见过他。去年在吉大碰见,感觉他没有什么变化,依然年轻。
我们都是匆匆忙忙停下来,交谈了一会儿,话题都是有关行政法哥们的人和事,特别是他很怀念92年宜昌年会时,他在船上的精彩表演。言谈举止间,他还是那么精神、幽默、机敏、友善。沉痛哀悼!
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老哥们周卫平今天上午因病在北京佑安医院不幸离世,深切悼念行政法老哥们周卫平!20多天前他因胃出血自己开车去医院求医,因肺部感染而转入重症病房后没有岀来。非常痛心!
孟鸿志(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以2000年为界,前18年的周卫平是行政法学界难得的精英,后18年他又成为律师界的精英。为失去这样一位热情睿智的行政法老友感到特别痛惜。卫平兄一路走好!
吴雷(《中国法学》编审):惊闻又一位老友离去,心中万分悲痛,请各位老哥们各自保重身体 再也不想听到这种消息了。
付士成(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呀!太突然太可惜了!与程雁雷一样,在吉大70年庆典上匆匆见过一面,往前好久没见过了。他总是青春活力。周老师一路走好!
朱芒(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震惊,十多年没见面了。沉痛悼念
邢鸿飞(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卫平很睿智,太可惜了!愿他一路走好!
李洪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太意外了,沉痛悼念!
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我见过几次周卫平,热情、干练、睿智。可惜!
张正乾律师:沉痛悼念周卫平!有过交往,但好久没有联系了。惊闻噩耗,痛心
张弘(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早年看过他的文章,具有启蒙意义。英年早逝,难过。优秀行政法学者从事律师工作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另一途径。愿逝者安息,生者平安。